這個新聞在台灣很不紅,短短的一篇可在這裡讀到,較多的內容可自中時電子報看。

大陸的商業運作環境長期被詬病是沒有法制的,靠著許多的潛規則才能適應良好。

Google被指責有淫穢色情與低俗信息,但同時間有同樣問題的百度、搜狐、搜搜等卻沒不見用同樣標準檢視。

當然,這樣造成的是不公平的競爭。許多國外競爭者在進入這個市場時,因規則的不同,必須吃悶虧學經驗。

但,這情況是否永遠不會改變?

12/17北京開了這麼一個研討會,針對網絡文學版權保護所開的研討會。

知名的盛大文學告上搜尋龍頭百度,兩個都是中國公司,這會兒問題不是發生在中國人與外國人之間,而是中國人"自己人"之間有利益衝突了。

恭喜!!

中國的網路著作權保護元年將發生在2010。